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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這樣抱怨很奇怪,但是我還是想說,
被警察伯伯拿這個剩半年就要消失的東西來開罰單,真是很不爽???
而且是警察伯伯伸懶腰,剛好轉頭看到我,跟我四目相接後,就被攔下來了!
警察:為什麼紅燈右轉啊?
我:沒注意!
警察:沒注意!?大家都停下來了,怎麼會沒注意到紅燈。
我:......(內心OS:是沒注意到有警察啦!)
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」的條文中其實沒有規範紅燈右轉,
所以警察伯伯開了十分鐘的單子,兩人商量了半天,
才用啥米未依號誌行使罰了600元。
我想是因為用闖紅燈來罰,他們會良心不安吧???